2008年9月28日 星期日

開放近用資訊筆記 - 09.25

開放近用文獻的特色是數位、線上、免費,且沒有大部份著作權限制,也沒有授權限制。
開放近用移除價格障礙(訂閱、授權、點閱費)及授權障礙(著作權及授權限制)。
布達佩斯開放近用促進會:有多種程度及類型的方法,更寬廣及容易地近用至這些文獻。開放近用至這些文獻,係指從網路免費取得這些文獻,允許使用者
1.閱讀 2.下載 3.複製 4.散布 5.列印 6.檢索內容 7.連結至全文 8.爬梳內容 9.置入軟體 10.其他合法用途。


開放近用與下列事項相容(不衝突):著作權、同儕評閱、營收、印本、保存、聲譽、生涯發展、索引等,以及
傳統學術期刊的支援服務。
讀者不必付費,因此沒有近用的障礙。


開放近用的法律基礎是著作所有權人的同意或公版著作,通常是前者。
開放近用以著作所有權人的同意或著作財產權失效的公版著作為訴求,不需要消滅、修改或邊緣化著作權。


開放近用倡導者主張,以納稅人的公款進行研究,得到的成果理應開放。
有三種資料屬於例外1.軍事研究的機密資料 2.可申請專利的發現 3.作者可收取版稅的出版品。


開放近用文獻的製作及出版不是免費。


開放近用計畫是建設種的,不是破壞性的。
學刊價格的成長是通膨的四倍以上。


開放近用是一種近用模式,不是經營模式。


開放近用不等同於普及近用。
即便開放近用已經完全達成,仍有四種障礙存在:
1.過濾及檢查障礙:學校、雇主、政府限制使用的範圍。
2.語言障礙:線上文獻以英文居或單一語文,機器翻譯仍在發展中。
3.近用障礙:多數網站讓殘障人士難以近用。
4.連線障礙:數以十億計的人,被數位隔離,包括幾百萬學者被迫離線工作。


圖書館:解決學刊的價格危機及授權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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