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日 星期日

2/24 館藏發展上課心得筆記

圖書館(使用者)權利書,1996年,圖書館的服務應遵守下列原則:

1.圖書與其他資源應滿足服務社區內所有民眾的興趣、資訊、啟發之所需,不能因作者的種族、背景、觀點而被排除。
2.圖書館應提供當前或過去議題各種觀點的資料與資訊。不應為了個人或教義不同,而被禁制或移除。
3.為了滿足供資訊及啟發他人的責任,圖書館應該挑戰檢查制度。
4.圖書館應與相關人士及團體合作,關注被剝奪自由表達及自由近用思想之事。
5.使用圖書館的權利,不得因種族、年齡、背景或觀點之不同而遭受到否定或剝奪。
6.備有供民眾使用展覽空間及會議室的圖書館,應排除使用者或團體的信仰或關係,在平等的基礎上提供使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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