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7日 星期二

資訊組織筆記 - 05.14

1.卷數為正題名的一部分,應置於正題名之後(參考中國編目規則第三版 1.1.1.8)。
2.資料不是得自指定著錄來源,應加方括弧([])。
3.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一定要著錄。若無資料,則以不詳著錄之。
eg. [出版地不詳:出版者不詳, 西元1--?]
4.稽核項:遠端存取的資料不處理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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